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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人: |
陈某 |
邮箱: |
fgiwq@163.com |
留言: |
赵某在2007年3月向我借款5万元至今没有归还,前几天我到赵某家要求赵某还款,但赵某说自己没有还款能力,这笔欠款他想再过一段时间偿还,他可以用自己的房产进行抵押,或者叫他的一朋友代为偿还。请问:(1)赵某用房产来抵押,我的债权是否有保障;(2)赵某叫朋友代为清偿要办理哪些相关手续。 |
回复: |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你可以接受他用房产来抵押,担保你的债权,但你们应该签订抵押担保合同,并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2)如果他把债务转让给第三人,那应该取得你和第三人的同意才能发生债务转让的效力。如果他不是转让债务,而是由第三人一同承担还债义务,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但第三人应向你出具书面承诺书,或由你与原债务人及新加入的债务人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新加入的债务人与原债务人同时承担还款责任。 |
日期: |
2008/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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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人: |
王女士 |
邮箱: |
cammgb@163.com |
留言: |
几天前我丈夫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刑事拘留书上写明我丈夫涉嫌开设****罪。请问:(1)开设****罪是一种什么样的罪行;(2)可能会判处什么样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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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1)开设****罪是《刑法修正案六》新规定的罪名,指为他人****提供场所,获取利益的行为。
(2)《刑法》规定犯该罪如果情节不严重,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且法院会判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日期: |
200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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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人: |
王先生 |
邮箱: |
wds112@sina.com |
留言: |
我公司和某人发生业务往来,我公司向对方供货,但对方没有及时支付货款,后经协商对方向我公司立下一借据,承认欠我公司10万元,但由于我公司财务人员的过错,将原始的单据遗失。问:(1)仅凭借据能否向法院起诉;(2)法院能支持我诉讼请求吗。 |
回复: |
(1)你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欠款人承担还款责任。
(2)你向法院提供了借据,足以证明原、被告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对方不能提出不存在该债务,或者债务已经履行等反驳你诉讼请求的证据,那法院能支持你的诉讼请求,判决对方当事人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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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08/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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