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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人: |
小王 |
邮箱: |
wangmeihua77@126.com |
留言: |
我是建筑公司的一个项目部经理,建筑公司将该项目承包给我,我又将该项目的木工活承包给木工负责人,彼此之间签订协议,约定发生工伤事故由承包方负责。现工地上一木工在工作时发生意外事故致使全身瘫痪,木工的家属要求建筑公司支付工伤待遇,一次性解决此事。问:(1)能不能一次性解决此事;(2)一次性解决此事要支付多少赔偿金。 |
回复: |
(1)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你公司没有购买职工工伤保险,劳动者要求一次性和你公司解决此事,你公司可以和劳动者一次性解决此事。
(2)一次性和劳动者解决此事,你公司将一次性支付劳动者伤残津贴、护理费20年,未成年子女抚恤金一次性支付至18周岁,配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子女和父母一次性支付至75周岁,最长不超过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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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08/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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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人: |
张女士 |
邮箱: |
zhangjin@163.com |
留言: |
我和柳男经人介绍认识,后于2006年02月01日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子柳小明现刚满8个月。现在双方经常为生活琐事争吵,时常伴有家庭暴力。我忍无可忍,欲提出离婚。另我们财产有房屋一幢(柳男婚前所购),车子一辆(婚后所购),存款若干,无债务。现在我想咨询一下离婚的相关法律问题。 |
回复: |
主要解决:一、婚姻关系的问题。如果你们双方协议不成的话,就需要通过诉讼的途径来解决。因为你小孩现在才刚满8个月而未满1年,法律规定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请求,但女方是可以提出的,如果你能证明存在家庭暴力那对你解除婚姻关系的请求是有利的;二、财产分割问题。因为该房产是男方婚前所购,故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而车子和存款属于婚后财产,原则上是一人一半;三、小孩的抚养权。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话原则上离婚后,哺乳期内(一岁以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但双方仍都有抚养和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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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08/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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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人: |
李某 |
邮箱: |
dgoson@sohu.com |
留言: |
我与张男是夫妻,育有一子张华。2008年5月4日张男与他父亲张大山外出做生意发生意外两人当场死亡,生前都未立遗嘱。经查张男的父母拥有存款10万元,张男的姐姐也已出嫁,我们夫妻有存款8万元,均为婚后财产。现我与张男的母亲和姐姐因遗产分割发生纠纷,为此我想咨询一下律师的意见。 |
回复: |
《继承法》规定法定遗产的第一顺继承人为配偶、子女和父母。由于张男和其父亲张大山在同一事故中死亡,先后顺序无法确定,法律规定此种情况推定长辈先死亡。
另外虽然张男的姐姐已经出嫁,但是她仍然享有对父亲遗产的法定继承权。如果张大山夫妻、你们夫妻对存续期间所得上述财产没有做约定,那么应当认为属于夫妻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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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08/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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