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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人:
张某
邮箱:
zzF@163.COM
留言:
我准备起诉离婚,我已结婚近十年,婚前我在镇了买了一幢商品房,但我听说结婚八年后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我很矛盾,不知怎么办?
回复:
张先生,你所说的情况在我国的婚姻法修改之前法律是这么规定的,但婚姻法修改后明确规定婚前财产各自所有,并不会因时间长短而导致财产所有权发生改变,故你婚前购买的商品房如离婚法院还是会判决归你所有.
日期:
2008/7/4
留言人:
jnsh
邮箱:
djd@163.com
留言:
2008 年4月20日陈某乘坐张某驾驶的一辆面包车与另一辆李某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造成陈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负事故次要责任,乘员陈某无此次事故责任。面包车已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轿车已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另知张某是受面包车车主吴某雇佣驾驶该车的。陈某因伤花去大量医药费,肇事者又不愿赔偿,问该怎么办?
回复:
律师解答:
您可以起诉李某、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张某以及吴某。要求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剩余损失由张某与李某按照过错比例承担,并承担连带责任,但因为张某是受雇于吴某,雇主吴某应当与雇员张某承担连带责任。
日期:
2008/6/20
留言人:
赵先生
邮箱:
ZAO66@126.COM
留言:
2008年4月26日,我喝了不少酒驾车回家时,追尾前方张某车辆,致张某及车内两乘客受伤。事后交警部门经测试我为酒后驾车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我的车辆投保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商业三者险(保险限额为50万元),现受害方起诉要求我及保险公司总计赔偿55万元。
问:我自己应承担多少赔偿责任?
回复:
这起交通事故是由你酒后开车引起的。虽然强制责任保险条例规定了驾驶员有醉酒的情形时交强险不予赔偿,但因你的状态未达到醉酒的程度,故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的保险限额范围内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对于超出交强险限额的40多万元损失,在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中是属于保险公司免责的情形,应全部由你自己承担。
日期:
200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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