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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人:
王某
邮箱:
wagnyi@126.com
留言:
请问新的工伤保险条例什么时候施行?
回复:
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日期:
2011/1/5
留言人:
李女士
邮箱:
276022788@qq.com
留言:
男方喜好吃喝玩乐,因性格完全差异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我要求离婚,我们有共同经营的企业,并且我有相应股份,我愿意放弃所有资产,但同时也不承担债务,请问我应该怎么做才可以。
回复:
离婚有两个途径,一是协商,如男方与你经协商可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可到当地婚姻中心办理;二是法院起诉,这个途径要求比较高,如男方认为感情尚好未达离婚条件的,应由你方负责举证。对于你的案件,我们认为放弃财产不是好的方法,该你的你应当主张,以维你的合法权益。具体事宜,你可直接来所咨询。
日期:
2010/5/27
留言人:
张长海
邮箱:
zgjszch@hotmail.com
留言:
我单位一员工在下班时骑自行车回家,途中摔了一跤受伤,现要求单位按工伤赔偿,这个有法律规定吗?
回复:
有。《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视同为工伤。你所问的与该条例规定的不完全符合,故该员工的受伤不会被认定为工伤。
日期:
201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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