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留言人:
 张先生
邮箱:
 lgzhang@163.com
留言:
 我和我老婆在04年登记结婚的,婚后有一女,多年来由于两人的感情出现破洞,导致破裂,现女儿和她生活,我们已经分居有将近一年,在这几年里,我投资过一个市场,由于经营和管理上的问题,亏损了将近100万,现在我们的债务还有20来万,而且大多是她们亲戚那边借的高利息,还有我本人签署的欠条,我想问一下,象我这样的情况,我能否提出离婚,我要负多少相应的责任,还有多少我应有的权利。
回复:
 1、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你当然可以提出离婚。
2、你们夫妻之间可以协商债务的偿还比例,协商不成的,依照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的,共同承担债务。你如果经营市场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那么你们的债务将由夫妻共同来偿还。如果你经营的市场不是为了家庭夫妻共同生活,那将是你的个人债务,由你个人财产偿还。但这种正常合法的投资,一般均认定是家庭的投资,除非夫妻一方有确凿的证据能够证明这种投资(或债务)属于一方或个人所为(如赌债)的除外。你妻子抚养孩子付出较多,在分割财产时可以适当多分。
日期:  2008/11/26
留言人:
 王先生
邮箱:
 wangjun@sohu.com
留言:
 我于2007年4月向蔡某借钱2万元,并出具借条一份,当时由李某为我提供担保,并在借条上以担保人身份签字,但没有约定担保方式。现在蔡某以李某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他承担担保责任,法院将我也追加为共同被告,请问法院是否可以在蔡某没有起诉我的情况下,将我追加为共同被告?
回复:
 法院可以将你追加为共同被告。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规定,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除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外,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因为你们的借条上没有明确约定李某对你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所以,法院应当将你追加为共同被告。
日期:  2008/11/18
留言人:
 赵先生
邮箱:
 tlqgi@sohu.com
留言:
 我在该企业上班四个月,现准备离职。问(1)能否向用人单位拿回档案(2)上班期间双方没有签合同,但口头约定如能自主装好一电厢,工资加到2000元一个月,现用人单位没有兑现,能否向用人单位主张。(3)在上班期间一个月只休息二天,用人单位应否支付加班工资。(4)以前单位都是每个月二十日发工资,这个月已过二十日还没有发给我工资,我能否要求其支付赔偿金。
回复:
 1、你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出具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
    2、你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加工资,但用人单位不承认,你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如你不能证明将很难得到支持。
    3、你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支付加班费,如拒绝给付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和50%-100%的赔偿金。
    4、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立即支付工资,如不支付,可以和加班费一起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和赔偿金。
日期:  2008/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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