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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琪云律师赴清华大学参加苏州市律师人才高端业务研修班

1017日至1025日,苏州市司法局和苏州市律师协会组织了百名律师赴清华大学参加苏州市律师人才高端业务研修班。这是继2013年在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成功举办第一期高端业务研修班后(顾秦华主任参加了此次研修班),由苏州市司法局、苏州市律师协会为加快律师高层次人才培养所组织的第二期苏州市律师高端人才研修班。研修班的学习有助于律师高端人才进一步开拓视野、更新理念。我所吴琪云副主任作为苏州市领军型律师如期参加了本次研修班,并在回京之后与我所其他律师作了分享。

优美的校园环境,紧凑的课程安排,为本次苏州市律师高端人才研修班的开办和顺利进行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课程的主讲人员除了清华大学的著名教授,还有最高院执行局执行室主任、知名律所合伙人等。课程主题多样、内容丰富、思想深刻,具体课程为:由最高院执行局执行室何东宁主任讲授的《关于民事执行程序中的若干问题》,由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经济室李命志主任讲授的《当前经济形势和中长期挑战》,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蒋敏副会长讲授的《经济新常态下的律师业发展的新机遇》,由清华法学院梁上上教授、博导讲授的《股权转让疑难问题》,由北京市天同律师事务所蒋勇主任讲授的《互联网&大数据时代的律师业务发展》,由民主与法制杂志社刘桂明总编讲授的《事务所的发展模式比较和评价》,由清华法学院张明楷教授讲授的《侵犯人身权利犯罪的辩护要点》,由最高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规划处何帆处长讲授的《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对律师执业的影响》,由清华法学院章程教授讲授的《新证据规则相关制度及其司法实践研究》,由上海大学知产学院陶鑫良院长讲授的《知识产权诉讼及其攻防若干问题》,由清华法学院黎宏党委书记、博导讲授的《刑法适用中的若干法律问题》以及由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楚树龙教授讲授的《中国外交战略及对外关系》。除了课程之外,本次研修班还组织了沙龙活动,为参加研修班的学员提供了深入学习、交流的机会。

在本次研修班的结业典礼上,吴律师代表苏州市领军型律师作了交流发言。

附吴律师发言稿(省略口头与结尾部分)。

金秋十月,凉风送爽,清华学府,高朋满座,学习研讨,气氛热烈,交流互补,其乐融融。这是我对这次苏州市律师高级人才研修班学习的鲜明印象。这次由苏州律师协会主办的律师高级人才研修班所取得的效果,完全契合了苏州市司法局、苏州律师协会领导所要求的“通过这次高水平、高层次的研修班学习,以期达到业务研讨、理论学习、了解形势、互通有无、取长补短”的办班目的,也契合了清华大学法学院“高层次、规范化、社会效益优先”的办班宗旨。研修班取得了异常突出的成效。

徜徉在最高学府清华大学的美丽校园,瞻仰着清华先贤们的光辉形象,感叹于先贤们的丰功伟业。清华园浓厚的学术氛围,专家、学者们广博的专业知识、犀利的专业视角、严谨的治学态度均深深另我们折服。我们不觉间经历了一次心灵的洗涤。

俗话说的好:“活到老、学到老”。通过这几天的学习,我更加深切地领悟到参加这个研修班的必要性与迫切性。我们国家乃至整个世界都正处于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各种新生事物层出不穷,新的法律问题也不断涌现,稍一懈怠,就难免会被时代的大潮所淹没。尤其对于我们年龄比较大的律师,知识难免老化,接受新事物的能力也会有所减弱,为了不成为“被拍在沙滩上的前浪”,我们需要不断努力、降低姿态、清空“杯子”,不断学习、不断充电。

何东宁主任讲授的《关于民事执行程序中的若干问题》,我们了解了目前我国民事执行程序中的最新进展和问题;梁上上博导的《股权转让疑难问题》,让我们进一步深入掌握了股权转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疑难问题,并指引我们找到解决这些疑难问题的思路;刑法大家博导张明楷给我们提供了刑事辩护具有方法论意义的学术指导;博导章程的讲授让我们领悟了如何在法庭抗辩中有效利用证据规则……正是这些专家的不吝赐教,让我们开阔了视野、深化了法律知识的理解和应用、掌握了律师发展的前景和思路。

尤其要说的是:天同所创建的“无讼”,令人耳目一新。天同所蒋勇主任所做的报告——《互联网&大数据时代的律师业务发展》,重点阐述了互联网&大数据时代律师业务的发展途径和有益探索,让我们认识到律师发展的机遇和前景,并给我们在互联网、大数据时代律所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在头顶“亚洲胜诉率最高”光环的蒋勇主任倡议及主持下,天同所创建的“无讼阅读”微信APP,设立“无讼诉讼圈”的微信公众号,让我们体会到一位法律人在我国依法治国环境下的急迫培养法律人才的良苦用心和热忱,也让我们发现了在互联网环境下,拓展律师业务的新路径、新思路,这无疑大大拓展了我们的视野,引起我们强烈的反思和讨论。

所以我要说,今天的我们是幸运的。在苏州律协的主办下,在各位领导的关心支持下,我们能够有幸集中在闻名遐迩的清华学府,在这优美而温馨的环境中聆听各位法学家的先进法学思想,听取同行们的独特见解,提升自己、充实自己,这实乃我辈之福!

这次的研修经历终身难忘,期待更多这样的学习研讨机会!再次感谢苏州律协为我们提供了这次难忘而难得的学习之旅!感谢清华大学为我们提供了这特别而难忘的研修环境!感谢各位法学家的不吝赐教!感谢各位同仁的无私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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