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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成功发行
近日,苏州市吴江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吴江交投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3亿元成功发行。
2015年1月15日证监会发布《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后,吴江交投公司管理层积极研究学习该办法,尽最大努力创新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为此,该公司管理层及时与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联系,沟通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条件及操作流程。2015年下半年,公司内部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决策程序通过后,公司委托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苏震宇震律师事务所、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等中介机构进行相关申报材料的制作和申报。2016年3月29日,证监会作出核准吴江交投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许可文件。吴江交投公司抓住近期公开公司债券低利率机会,决定于2016年5月份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3亿元。根据5月25日网下合格投资者询价簿记结果,最终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3.75%,为2015年以来吴江区范围内已发行公司债券利率的新低。
江苏震宇震律师事务所全程参与了本次公司债券申报、发行过程验证等程序,获得了吴江交投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好评。
至此,《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施行后我所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并成功发行的公司债券已达四单,分别为苏州汾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公司债券、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非公开公司债券、江苏盛泽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公司债券、吴江交投公开公司债券等。
                                     江苏震宇震律师事务所
                                                 张继昌律师/文
201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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