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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秦华专家参加关于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意见论证会

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充分释放住所资源,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及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条件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苏州市政府积极准备制定关于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指导性意见,并交由苏州市工商局负责调研起草工作。

市工商局组织相关部门认真调查研究,精心起草了《关于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实施细则》(简称细则)草案。6月2日下午,市工商局专门组织了法律界理论与实务专家进行专题论证,各市、区、县工商局有关部门领导应邀一起参与了讨论。市工商局蒋亚亭局长主持会议,法规处谢佩芬处长向与会专家做了起草文件说明。

中国著名行政法学者苏州大学王克稳教授、市人大法制工会陈巧生主任、市政府法制局黄涧秋局长、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潘亮庭长,我所主任、苏州市政府立法咨询委员会专家顾秦华一级律师出席了论证会。专家们从不同的视角对《细则》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修改与完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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