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下午,苏州市人大法工委面向吴江区的市人大代表就《苏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修订草案修改一稿)》的意见征集召开座谈会。苏州市人大代表、我所主任顾秦华参与了此次会议。
市人大法工委陈雪珍主任首先向与会代表介绍的此次会议的目的,《苏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修订)》是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2016年的立法计划项目,业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事后经过了立法调研、专家论证、专题论证等多个环节,进行了第一次修改。为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审议工作,充分考虑和吸纳各方建议,现就产生的草案先在各区征询市人大代表意见。
会上,顾秦华主任在意见表达环节发言。先从条例设置的救济方式恰当性上对调解手段的采取表示质疑,并提出的修改意见。在立法项目的公示方面,从立法的社会实效角度力推公示方式的概括式规定。最后,就地方性法规制定过程中的专业意见提供者应获补贴、奖励的倾向,顾主任表示支持,强调了酬劳与意见价值、研究思考损耗时间等的对等性,呼吁在立法中另行制定标准细化该规定。随后,各代表依次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