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外部监督机制,充分接受社会各界、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吴江区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监督,把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内部管理和接受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社会监督员工作办法(试行)》,决定聘任顾秦华主任等14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人员为吴江区人民法院第一届社会监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