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励
1、律师人员办得好的案件,包括刑事辩护、民事代理、非诉讼事件及法律事务;或所办案件受到有关机构嘉奖的。
2、律师及工作人员撰写的总结、案件报告、经验、体会、调研性文章、论文,具有相当水平的,或在有关刊物(包括内刊)上发表的,或在参加有关活动中得奖的。
3、工作出色,被上级司法机关或相关单位评选为先进工作者(或类同荣誉)的。
二、惩处
1、律师人员违反《律师法》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有关规定的。
2、律师及工作人员违反律师事务所章程及内部相关规定的。
3、律师及工作人员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
三、奖惩办法
1、经律师事务所所务会议评议决定奖惩事项。
2、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决定具体奖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