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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制度
1、依法交纳各项税收,按规定交纳管理费和会费;
2、按照有关规定提留下列基金:
⑴事业发展基金5% ⑵执业风险基金3%
⑶教育培训基金1%
3、按照国家规定本所人员应参加养老、医疗、住房和失业等社会保险及人身等商业保险;
4、律师事务所的全部业务收入扣除以上各项应付各种支出后,其余部分原则上应同合伙人业绩持钩分配,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
5、具体分配方法由合伙人自行商定,合伙人应依法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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