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或解决纠纷,你会不会选择年轻律师?在选择职业时,你想不想做个意气风发的律师呢?
在你的脑海中,年轻律师的职业形象应该是这样的:西装革履、开着轿车、出入宾馆?
很抱歉!现实中,至少在苏州律师界,年轻律师背负着几乎无法承受的生存压力,公平与正义的理想似乎成了遥远的梦!
苏州的律师业号称“千人百所”:注册律师已超过1000人,律师事务所109家。据苏州律师协会统计,千人中,年轻律师占到60%,十年之后,这个群体将是撑起律师业的脊梁。
然而,一个异动现象令人忧虑。近三年来,年轻律师的数量在急剧减少,10%的年轻律师熬不过“出道”的前三年,不得不放弃自己的职业理想。许多年轻律师选择改行,传导到法学院校,则是大量毕业生从事律师的意愿降低。
法律地位和社会地位的不确定性,让年轻律师陷入了困窘。生存下去,是他们每天都必须面对的严峻现实,也是苏州整个律师行业不得不正视的话题。
万事开头难!年轻律师大幅度流失
徐其林,一个非常精干的小伙子,一年前还在律师事务所忙得风风火火,向记者介绍手头办理的案件。前几天,与记者再次相遇,他掏出了张新名片。而名片上赫然改成了某公司首席策划顾问;潘忠云,文雅又善辩的女法学硕士,上周,记者写法制报道时卡住了,向她求援“律师观点”,电话中她优雅地回了一句“这个问题么,我不适合解答了。”嘿,原来她已通过公务员考试,“晋升”到检察院工作了。
“我们这些学法律的年轻人,都在抱怨现在做律师是个苦差事。我的本科的同学有65个,现在做律师的不到10个,而硕士同学有27个,包括我在内,目前做律师的只有5个。”说起律师这个行当,27岁的曹艳梅苦笑一声。今年7月,她刚从苏州大学法学院硕士毕业,目前在苏州王顺律师事务所当律师助理。
一个巨大的反差是,天之骄子们坐穿了纷繁劳累的法学课程,从千军万马中冲过“中华第一考”司法考试,终于跨进了律师行业。这时,他们却愕然发现,自己一下子跌进了低收入和无保障阶层。
收入低、没案源、没经验、没人指导,是年轻人入行后的主要困境。他们对于社会两眼一抹黑,自己找活儿实在太难了。生存现状是残酷的,80%的市场份额被20%的资深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牢牢占据,假律师、黑律师还不断伸手来抢饭吃。为了找案源,年轻律师只能苦苦在夹缝中生存,他们成天赶场子认识人,到处散发名片。每逢法制宣传日或送法进社区进学校,他们最来劲了,忙着摆摊设点,像一批赶集的小商贩。
师兄师姐们这样惨,吓退了有志于律师行业的在校年轻人。苏州律师协会曾对法学院本科生做过一次调查,学生踏进法学院校门时,有80%的人想从事律师行业,但是到了大四,经过到律师事务所的实习,愿意当律师的也就10%了。原因何在?多数人回答是:风险大,不稳定,没有经济保障,工作成本高,自己支配的时间太少,社会地位不高。
10%,这一比例也恰巧是熬不过前三年的年轻律师流失率。“我身边的年轻人,不管是曾经本科的同学还是硕士同学,多数当公务员或者进事业单位了,要么就是去大公司,基本上不愿意做律师。”曹艳梅说,“我是一个例外,由于性格特别外向,又喜欢做案子,才选择这一行的。拿我身边的人来作例子就比较有说服力了。我的本科同学中,选择其他职业的多数结婚了,当律师的一个也没结婚。这个行业一般有三到五年的寂寞成长期,他们得为获得案源突破重围。但这三到五年,年轻人是最需要用钱的。吃饭、租房或买房、谈恋爱,收入不稳定就一切免谈!”
“剥削”何时了?律所提成制饱受争议
年轻律师活得累,除了案源少,另一重要原因是被称为“剥削”的收入提成分配制度。
律所的提成制,被业内称为“万恶的剥削制度”,这跟律师行业的特殊性相关。执业律师们各自找吃的,事务所不过是挂靠的松散组织。目前在苏州,律师手头的案源,全凭个人本事,依赖积累的社会关系网络,与所在事务所的规模大小并不搭界。对于年轻律师,执业时间短,缺乏足够的社会关系的积累,而你没有案源,不会有人大发善心分给你的。
律所采用“剥削”提成制,使年轻律师案源少的问题更显凸出。律师属于自由职业,按照<<律师法>>除非你自己开律所,否则就应该挂靠一家律所。把户落在人家合伙人开的所里,被人家收费也是两相情愿。合伙人律所采用提成制,一方面提成作为公共开支,另一方面也激励聘用律师去开拓市场。但实际操作中,提成收入超出公共开支的部分被合伙人装入腰包。于是,合伙人律所的律师分化为老板与打工者,两者存在利益对立。
年轻律师更加雪上加霜,他们最缺乏的就是案源,没有案件做就没有收入,始终处于在一种动荡中。据苏州律师协会统计,苏州多数年轻律师的年均收入在5万元以下。律师服务业市场的“二八”现象,制约了年轻律师冒尖,人才梯队上这几年呈现青黄不接和。
变革静悄悄,律所不分老板工人
引人注目的是,一场悄悄的变革已经在苏州律师界扬起硝烟。人数较多、规模较大的苏州名仁律师事务所率先启动,改革合伙律所提成制,在优待聘用律师办公条件的同时,推出了内部收入分配新机制。
名仁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建军介绍,他与其他两位合伙人杨金元律师、陈晔律师,权衡利弊,坚决实施改革,启用分配“新政”。
“新政”中,朱、杨、陈三人主动降格自己地位,从“剥削性老板”转型为公共服务者。今年10月,他们召集全所律师商议,设计了“公共发展基金”的新模式。基金总额包含该所的租金每年20多万元、办公费用、聘用行政后勤人员的工资、集体伙食费、出游聚餐等公共活动经费、教育培训请专家来讲课等“充电”费用、律师对外形象宣传和社交开支。会计初步核算下来,全所每位律师平均分摊2万多元,合伙律师与聘用律师一视同仁,每年创收扣除公共基金,挣得更多都是装进自己兜里,不用被“提成”走了。不但如此,额外的一些费用,合伙人自掏腰包。
对于年轻律师,该所推行工薪制,维持新律师一定水平的生活,也保持了新律师的职业荣誉感。该所的聘用律师一片叫好:“我们所里已经消除了“剥削”这一说。大家有了共同使命感,业务气氛非常好,欣欣向荣。”
转载于《苏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