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0七年是我所在各方面不断发展的一年,我所在继续加强对全所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的同时,从本所实际情况出发,严格对照规范化建设的要求,不断改进、完善事务所的管理制度,提高业务质量。同时,在行业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我所在业务上不断开拓创新,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现将二00七年的工作做如下总结。
一、加强政治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律师政治理论水平
全所律师在震宇震党支部的教育带动下,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进一步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组织全体律师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领会十七大精神,使十七大精神在我所的每个律师和律师助理的心中扎根,使之成为指导我所工作的原则,成为鼓舞我们为中国法治明天努力工作的动力。
二、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律师业务水平
为了进一步提高律师的业务水平,发挥每一位律师的业务特长,我所合伙人提议并经全体律师一致同意决定于每月底召开学习讲座,由每一位律师轮流主持。通过这种学习方式,使我所每一位律师都能将自己擅长的业务知识介绍给其他律师,进一步促进了律师间的相互学习与沟通,达到了律师间相互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作用。另外我所又组织全体律师学习讨论了今年新修订的《律师法》和《民诉法》,并要求每位律师对照新旧法律,把所学知识贯彻到实际的执业过程中去。
三、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内部管理
我所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规范律师行为、强化律师事务所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建立科学、民主、人性化的管理体系是当今律师事务所发展的需要。今年我所不断地完善了例会制度、合伙人会议制度、民主管理制度、案卷归档制度等二十多项规章制度,并经全体律师讨论通过了《有关指导律师、主办律师、辅助律师、律师助理办理法律事务操作规则》、《常年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实习律师工作守则》、《律师办理民事案件操作规则》、《律师办理刑事案件操作规则》、《律师办理非诉讼案件操作规则》等。各项制度有效地避免了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不正当的行为和违纪事件的发生,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有效地促进和加强了团队互相团结、互相配合,大大提高了办案质量,因此,没有发生当事人投诉我所律师的现象。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自去年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以来,我所律师牢固树立了“依法治国,服务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今年,我所根据上级要求和布署,继续深入学习社会法治理念以及相关的执业行为规范等,进一步掌握了五个“理念”。同时要求每位律师对照本所的整改措施,联系实际的执业情况,从律师执业观念、职业道德、执业作风等方面进行整改,通过整改不断提高律师的执业水平。
五、业务方面
据不完全统计,到12月底,共办理各类案件348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82件。
代理民事案件154件,代理经济案件93件,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9件,担任法律顾问55家,共涉及案件标10亿多元。
注:全市8个所办理各类案件2365件,平均295.625件,我所超过各所办案平均数52.375件。
1、民事案件:一般收费不高,甚至有些案件比较烦琐,但我所律师不管接到什么案子都是以积极的办案态度来对待,忠实于当事人,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且在这个前提条件下,尽可能的考虑如何化解或者调和我方当事人与对方当事人的矛盾,使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在这方面,我所律师取得了一些成绩。
例如:徐某诉陈某、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2007年2月15日,原告徐某与被告陈某各自在驾驶二轮摩托车行使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双方当事人受伤及二车受损。被告陈某为其事故车辆向被告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投保了100000元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原告徐某经鉴定头部之损伤分别构成三级伤残、十级伤残,起诉1、要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赔偿款合计:784592.96元, 2、要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鉴定费用。2007年4月30日,被告陈某委托我所律师代理此案。
受理此案后,承办律师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开展有关工作。一方面与当事人沟通了解情况,另一方面向处理此案交通事故的吴江市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八坼中队调取事故处理的有关证据,以便核实全面了解此案。在审查案卷材料时,承办律师对原告徐某提交的证据发现:原告徐某2007年2月27日出院纪录中记载,其入院和出院诊断明确最重要的疾病是原发性脑干损伤,从此疾病名称的表意上看,该疾病的发病原因与本次交通事故损害似乎不存在关联性。为了解决上述疑点,我所律师带着案卷材料到吴江市第一人民医院专门找外科医生咨询,原发性脑干损伤是人体自身病变引起的还是外伤引起的,与交通事故是否有关联性?该院的外科医生向律师解释,原发性脑干损伤可因外力直接作用或间接作用于头部造成。在头部受到打击或身体其它部位受到撞击后,常使脑干撞在小脑幕裂孔的边缘或枕骨的斜坡上,或沿脑干纵轴向下强烈移动或扭转而造成脑干的损伤。外科医生耐心细致的解释,排除了承办律师的疑问。虽然咨询的结果没有找到对当事人陈某有利的结果,但从中可以看到承办律师踏踏实实的工作作风。
针对原告方提出的784592元的巨额赔偿金额,承办律师逐项进行了审查,代理意见得到了法庭的支持,最后,法庭确认原告损失合计296722元,比原告提出请求的784592元减少了487870元。
为合情合理解决纠纷,尽量早日化解原被告之间的矛盾,在庭审时,承办律师劝导当事人主动表示愿意调解,这是因为承办律师发现本案原被告双方是同村的邻里,两家因本次交通事故闹得不可开交,本案处理结果的好坏对能否调和双方的矛盾极为重。依照法律规定,机动车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出险后,可以由保险公司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机动车投保商业保险的,出险后,保险公司不能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只能按照商业保险合同的约定由支付了赔偿款的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理赔。而本案被告陈某的肇事车辆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为商业保险,却没有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如果法院判决的话,对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不予理涉,只是判决被告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由被告陈某先向原告支付巨额赔款后,再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这样的话,加重了被告先行赔付的责任,又增加了理赔环节,同时不利于化解原被告的矛盾。但如果在法院主持下,能够调解的话,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范围内可以直接向原告赔付,剩余部分由被告赔付原告就可以了,这样可以大大减轻被告的赔付义务。承办律师的思路得到了委托方的认可,因此承办律师在开庭时主动表示可以调解,并表示尽可能的按时分期履行赔付义务。
在法院主持下,最后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原告的损失合计296722元,由被告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赔偿90000元,由被告陈某赔偿58361元,其余部分由原告自理。
此案充分体现了我所律师积极的办案态度,为当事人着想,有效的化解了当事人的矛盾。
2、刑事案件:我所刑事案件收案数每年都有所增加,而且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大部分都是外地民工,收入比较低,所以我所都给予适当照顾,一般都以优惠方式收取刑事辩护费。尽管刑案收费仅占我所全年业务总收入的7.59%,但我所强调注重社会效益,始终注重把握好每一件刑事案件的办案质量。绝大多数刑事案件在公安侦查阶段律师就提前介入,我所律师为了能及时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使其能行使自已应有的权利,经常奔波于各乡镇派出所与公安人员联系会见被告人,并积极地收集证据,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提出高质量的辩护意见,有效地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正确实施,有许多被告人因而获得法院从轻判处。
例如:我所律师在办理一起外地民工在所在企业涉嫌盗窃财物一案中,为了使被告人得到从轻处罚,承办律师劝告被告的父母主动赔偿受害单位的经济损失,在征得被告父母同意后,不怕麻烦辛苦,亲自陪同被告父母到受害单位赔偿经济损失。受害单位被被告父母的诚信、律师踏实的工作态度和以公平公正的司法理念处理问题的方法所感动,当场出具了谅解书交给承办律师。法院在开庭审理此案时,考虑到这一情节,对被告人予以了从轻处罚。事后,被告家属找到我所领导,称赞我所律师的敬业精神好,业务水平高。
3、经济案件:经济案件主要体现在顾问单位的法律服务上,办理此类案件时,我所律师不仅既从经济角度为当事人考虑,也从维护社会稳定,注重社会效益考虑。今年我所律师又成功的调处了一起涉及标的上千万的多年的股权纠纷:原同里世德堂宾馆系由同里旅游公司及上海懋胜公司合作投资,但由于多种原因,部分国有的不动产未能过户至世德堂宾馆公司的名下,致使双方股东发生纠纷,世德堂宾馆的经营因而也未能产生原本双方设想的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同里镇政府新一届领导班子为了改变世德堂这种合作经营上的被动局面,决定解除与懋胜公司的合作合同,于去年下半年委托我所律师处理。我所为此专门组织擅长公司法律业务的三位律师专门负责处理该案的纠纷。首先,我所律师通过多次讨论,制订了周密的调处计划,然后开始与懋胜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代理律师见面洽谈,一次又一次的书信、电话、会面等的沟通,终于促使双方股东于今年6月18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懋胜公司按原出资价将其所持有的世德堂宾馆股权一次性转让给同里旅游公司。从而达到了同里政府领导收回世德堂宾馆控股权,重新规划经营世德堂宾馆,使其产生更好更大社会和经济效益的目的。
为金融企业服务,是我所律师工作的重点。今年共办理金融案件40多件,涉及标的1.5亿多元,并将所涉标的全部予以追回,受到了金融界领导的高度好评,并称我所的优质服务有力地支持了金融企业的发展。
在新类型案件的代理上,我所律师敢于创先。去年,同里资产公司委托我们处理因公司股东闹纠纷而导致公司陷于僵局的案件。按照《公司法》规定,处理此类案件可以通过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解散公司,但此类型案件吴江法院尚未审理过,法院处理没有经验。对我所律师说,也是第一次代理此类性质的案件。为了办好该起案件,所领导组织全所律师多次讨论研究,积极与法院领导沟通,在本案起诉后,法院接受了我所律师的代理意见,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天骄公司是系丝绸股份、南京医药、亚星客车三大上市公司组成的企业,该企业经多方打听,选择我所代理天骄公司诉金石公司的返还财产案件,涉及标的7000多万元,该案错综复杂,涉及金融业务委托理财及证券业务债券回购等,我所选派熟悉金融证券业务的律师组成办案小组,一起研究代理此案。终于使本案取得了胜诉,赢得了当事人的赞许。
4、非诉讼案件:今年我所在非诉讼法律服务方面又有了新的发展:
4.1办理见证业务。如我所律师为农商行股东会议的召开进行现场见证,每次该行召开股东会时,均聘请我所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法》、《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以及该行章程的规定,对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项现场发表法律意见,进行见证。
又如:今年10月份我所办理了一项涉外见证的新业务:因毕业于苏州中学的我市两名学生潘某与金某留学于新加坡管理学院,新加坡政府教育部门与两位学生及担保人签订两份留学协议,按协议设置的内容要求,该协议担保人签字必须由在场律师见证,以核实担保人身份及证明签字的属实性。学生家长找到我所后,我所有些为难,因为这毕竞是跨国度的一项新的法律业务。据来访当事人称,他们已咨询了新加坡方面,新加坡有关方面讲,他们只接受律师见证,而不接受公证处公证。为慎重起见,做好这一项全新的涉外法律业务,我所选派了两名懂英语的法律硕士研究生一起接待,在仔细研究了合同文本内容和相关见证要求后,两位律师指导担保人签字,然后,在见证人一栏内,郑重地签上自己的名字,并盖上律所的公章。这是我所在吴江律师界率先开展的一项新的涉外法律见证业务。
4.2为投资商作涉及相关法律的商务调查。如:2007年9月3日,北京天达律师事务所通过网络了解我所情况之后,对我所深表信任,表示希望委托我所为他们作一个关于吴江深国投商用置业有限公司位于“松陵镇鲈乡北路东侧”地块(用于开设沃尔玛大型超市)的物业调查,经协商双方达成合作意向。我所接受委托后,委派两名律师专门负责开展这项工作。整个调查历时10天,两位律师分别向吴江市工商局、发改委、经贸委、国土局、招商局、房地产管理处、建设局、吴江商业资产管理公司等部门调查了解相关信息,接触相关人员三十多人次,复印了大量有价值的资料,还对该地块的状况进行了照相。调查结束后,两位律师写出了一份有质量的调查报告,在交律所领导审阅后,将照片、书面材料等一同寄给天达所。天达所对我所的合作深表满意,对我所律师一丝不苟的工作精神深表敬意。两位律师认真踏实的工作作风给北京同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为我所在北京同行中赢得了声誉!
4.3为企业收购兼并提供法律服务。该项业务是我所一直非常重视的非诉讼业务,多年来我所专门安排熟悉商法的专业律师代理业务,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此类非诉讼业务在我所越做越精,也越做越大,今年,先后为亨通等吴江几家民营企业兼并收购业务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涉及标的三亿多,当事人对我所律师提供的参与谈判、咨询调查、起草法律文件等工作均深表满意。
4.4 为企业内部管理,包括董事会选举及企业内部机构的合法设置等提供法律意见。今年,某大企业内部管理层发生纠纷,涉及跨国际的上市管理队伍的调整,我所选派英语水平好熟悉涉外法律的律师组成顾问团队,与境外律师紧密合作,成功为该企业管理机构领导层的合法调整提供了全方位的优质的法律服务,为该大企业平息管理层出现的危机,尽到了律师应有的作用,受到当地政府高层领导及该企业领导的好评。
六、其他方面
1、狠抓队伍建设,不断推进我所律师队伍的稳步发展。
1.1为加快我所律师队伍的发展,我所合伙人经多次研究,出台了一些吸引优秀人才加盟我所的制度。今年上半年我所又新添了一名律师,毕业于北京化工大学法学院,曾在北京有名的大所英岛律师事务所工作,当她了解了我所的情况后,再三要求我所合伙人批准她加盟我所。七月份,具有南京师范大学理学士学位又获得苏州大学法律硕士学位的一名律师慕名来到我所实习,通过一个月的生活工作,被我所融洽的人际关系,互相合作的团队精神,合伙人精心培养呵护支持实习律师的无私胸怀和使人无后顾之忧的福利保障制度所吸引,如今已实习期满,顺利获得执业资格证。两位律师均已独立执业,取得了良好的开端。
1.2对聘用律师及实习律师指定经验丰实、理论水平高的律师进行指导。首先严把办案质量关,要求每位律师在出庭前,必须详细向指导律师汇报案情,写出代理词、辩护意见,由指导律师提出指导意见,经指导律师同意后方可出庭发表法律意见。其次,定期举办疑难案件分析讨论会,每月举办法律理论讲座,以此提高每位律师的业务水平。平时注意监督检查律师的办案态度,办案作风等,促进律师自觉遵守所章所规,培养我所律师团队真正成为当事人的守护之神,社会过得硬的正义之师、仁义之师。
1.3想尽办法为青年律师开拓案源,解决他们案源少的困难。对刚参加工作不久的青年律师来说,找不到案源是他们最大的困难和担忧的问题,对此,合伙人竭尽所能,一方面将自己原有的客户大胆放手给青年律师做好服务,另一方面,想尽办法为他们拓展法律市场,用心把他们推向法律服务的前沿,多安排一些案件让他们办理,这样,一方面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另一方面使他们得到了很好的锻炼。
1.4关心律师生活,以此激励律师的工作热情和增强团队的凝聚力。平时经常提醒律师劳勉结合,锻炼身体,建议律师每天打乒乓、跑步健身。因生病治病需要帮助的,我所积极想方设法。如我所里一名律师不幸患上尿毒症后,所里领导想尽办法,通过朋友为他请专家治病,又积极想办法尽所里所能,从经济上支助他治病,多次组织律师去看望他,从精神上安慰他,鼓励他与疾病斗争。在他生病期间,所里继续发给他病休工资,为他继续交纳各项保险金,解决了他的后顾之忧,使他安心养病。在他今年康复后,他要求希望马上重返律师岗位,努力工作。所领导考虑到他的身体状况,让他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采用弹性工作制,既照顾好自己的身体,又照顾好工作,并表示会继续对他的工作及经济收入进行适当的照顾。所里的关心和照顾,温暖了那位律师的心,也温暖了全所律师的心,使所里的每一位律师从中真切地感受到,无论谁遇上生活上的困难,震宇震这样一个团队都会伸出温暖的手进行帮助,从而大大激发了各位律师的工作热情和为建设一个更强更好的震宇震团队而贡献一份力量的巨大热情,进一步增强了律师团队的凝聚力。
2、开展丰富多样的奉献于社会的公益活动,培养律师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在执业过程中,我所一直强调,律师办案在注重业务创收的同时,更要注重社会效果,鼓励和要求律师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要为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应该作出的贡献。如:9月27日,本所律师义务受聘参加在检察院会议室举行的刑事申诉案件听证会,在听证会上,我所律师依照法律发表了对案件的听证意见。又如:我所3名律师义务受聘担任吴江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担任该会调解员并无任何的报酬,但三名律师没有任何怨言,非常乐意地接受了这一光荣而艰辛的工作,他们知道,这是依法治市,创建平安吴江的一项重要工作,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有必要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与南京、苏州、吴江的各大新闻媒体合作,免费为百姓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进行普法宣传。
多年来,我所受<<城市商报>>特聘,担任该报的律师咨询团专家,定期利用星期六、星期天公休日通过电话、面对面接待方式,免费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
今年11月份,我所两位律师又被邀请至《姑苏晚报》 “政法热线”办公室接听市民来电法律咨询。当天,我所两位律师冒着寒冬的细雨,奔赴《姑苏晚报》社,接听市民打来的电话,耐心细致地解答市民的法律咨询。
坚持为吴江日报免费写稿,免费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每隔两个星期,报社编辑将我所律师写的法律咨询意见刊登于吴江日报社会新闻版页,为吴江百姓解疑释惑。与吴江电视台合作,每月1-2次协助吴江电视台宣传普及法律,如《物权法》实施前夕,我所委派专家律师连续一星期在吴江电视台二套介绍《物权法》知识。
2007年10月至12月份,与国内外公开发行,全国百家期刊阅览室指定推荐期刊《法治经济》一起,组织了一次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纪念现行宪法颁布25周年知识竞赛》活动,以“苏州震宇震律师杯”冠名了该次活动,并于该杂志第10期刊登了宣传栏目和宪法竞赛题目。在该次竞赛结束后,本所荣获了“优秀组织奖”。
继续开展律师进社区活动,方便居民法律咨询。
我所有两名律师多年来免费担任市政府的法律顾问,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在市政府领导接待上访当事人时,由律师一起接待。我所两位律师非常重视此工作,每次均陪同市领导从早上上班一直忙到晚上下班,有时,由于来访群众多,两位律师陪同市领导加班接待。
继续为贫困学生捐资助学,奉献一片心。
3、创建震宇震律师网站,为律师业务及法律理论研究交流提供平台,同时,也是为了更好的宣传律师,宣传震宇震,不断拓展震宇震团队在社会各阶层的影响力,提升震宇震的形象。网络建设是今年所里作为形象和业务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年初,经合伙人会议研究,专门成立了网络建设工作小组,并广泛征求律师意见,聘请专业网络公司设计维护,经过近半年多的运作,震宇震律师网站终于建立起来了,并在我所领导和各位律师的精心呵护下不断完善,不断进步,但也存在稿件不足,版面不够完善,维护不够细致等等问题。因此,所里目前正研究专门制定网站建设和管理的相关制度,不断完善和改进网站建设,通过给每一位律师确定承担网站建设的责任,促动各位律师关注网站建设,达到促进律师随时进行实务及法学理论研究和交流,不断提升我所律师团队业务水平的效果。通过网络,所里领导还定期发表一些教育律师的有关党的政策、道德修养等文章,要求律师学习,以此促进律师政治和道德修养的提高。因此,网站建设最终目的是:在所内促进律师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在外向社会展示每一位律师风采,进一步展示震宇震律师团队的风采和巨大的魅力。我们的努力结果,也正在使我们的理想变成明天的现实!
在本所网站发表的文章,已有两篇在《法治经济》法学杂志上发表,有一篇推荐给省律师协被编入《案例分析汇编》。有一篇文章明年将在《法治经济》上发表。
4、我所一名律师被当选为苏州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进一步提升了我所律师良好的整体形象。我所一名律师系苏州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今年,传来喜讯,他又荣幸地被吴江市人民代表高票当选为苏州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并继续担任吴江市人大常委会人事联络工会委员的职务。由于他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常受到领导和媒体的关注,随之,也进一步扩大了我所的社会影响,提升了我所律师乃至广大律师群体在百姓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5、明年工作主要任务
为进一步提升我所内部管理水准,促进事务所规范化、规模化、品牌化建设和发展,根据省厅相关工作要求,依据2008年1月17日我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布署,根据《苏州市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达标考核实施办法》等司法行政规定,我所明年将着重抓好以下几件工作:
5.1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吸引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充实到我所的律师团队。
一方面抓律师管理团队管理水准的进一步提高,以高水平的管理团队管理促进全所律师团队的发展。
5.2进一步落实制度建设。吸取先进所的经验和他人失败的教训,不断总结本所发展的得与失,走出一条适合有益于本所发展壮大的律所模式。争取将我所打造成在苏州具有一定规模更具影响力的律师事务所。
5.3落实局域网建设,实现无纸化管理。用于公布律所不便向外界公布的文件、办公使用文件样式、典型样本司法文书、办案件收结情况等,每个律师出庭、出差等也必须公示于网上。这样做的目的是便于律所管理,提高律所管理及律师工作透明度和公开性,便于相互监督,促进工作效率提高,进一步提高律师办案质量。
5.4落实办公楼的建设。为律师提供一个环境优美、办公舒适的办公条件,2008年我所将购建较大面积的办公用房,争取在2009年年底或最迟2010年年初投入使用。
5.5对目前1500平方米办公楼进行适当改造,为新吸收的律师提供较好的办公场所。
以上是我所在二00七年度取得的成绩,在明年的执业过程中,我们所将继续努力,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引,进一步加强事务所管理,增强团队精神,努力拓展更大的律师业务空间,力争将我所推向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