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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遗余力捍卫弱者权益感动当事人
张继昌
    3月6日,一位70岁左右的老人,情绪激动的来到闻焰锋律师办公室。闻律师在了解了情况后,说作为一个法律援助案件,免费为老人代写法庭发言稿,具体的工作由我处理,老人听后立刻高兴地连声说道:“有救啦!有救啦!”。把他领进我的办公室并劝说其坐到椅子上,才稳定了他的情绪。
    在老人的叙述中了解到:原来这位老人由于历史的原因在1958年去新疆当知青,后在新疆与也当知青的黄某认识并结婚,但由于缺乏感情基础,加上其经常在外出差,妻子发生越轨行为。由此二人离开新疆来到吴江工作,但在以后的生活过程中矛盾不断。2005年时,岳母诬陷其强奸,而妻子不顾夫妻情份,不但不出面对此予以澄清,反而任由谣言扩散,导致其精神上受到打击。双方感情彻底破裂,至今已分居有两年有余。2007年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调解离婚并分割财产。但在分割夫妻财产时不公平,老人不服调解书,要求再审。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立案决定再审。这次来律师事务所是想请位律师。
    在老人叙述的过程中,我一方面努力扑捉有利于老人的信息,把所有关键事件发生的前因后果都记录下来,同时念给老人听一遍,让其确认是否正确;另一方面让老人把原审过程仔细的回忆一下,了解原审过程中哪些环节出现问题及出现问题的原因。然后再仔细询问老人为什么不服调解书,对调解书中的哪些地方不服。通过前后对照,不但全面了解了案件信息,而且发现了原审法院制作的调解书中的问题所在。
送走老人后,我首先对老人不服原审调解书的事项进行分类归纳,理清思路。仔细阅读了调解书和相关法律文书、有关证据材料,找出调解书对这些事项的处理依据和处理办法的不足及错误之处。然后,我依据《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等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对老人的再审请求进行法理分析。
    两天后,我电话通知老人到律师事务所取发言稿,老人拿到发言稿后脸上露出自信的微笑。老人在阅读发言稿第二段时,突然痛哭流涕,同时连声道:“好!好!你写的发言稿能把我这些年的心里话都说了出来,把我的要求都讲清楚了。我实在太高兴了,如果我早点请你当我的律师,我的案子不会到这一地步。我后悔一审时请××律师事务所××律师作我的代理人呀。”后来,为了表示感谢我们对他的帮助,老人曾多次打电话请我去吃饭,但都被我婉言谢绝。
    感言:
    律师要有爱心。顾主任曾多次教导实习律师:要学会感恩。从事律师工作,无论是正常代理和辩护的案件还是法律援助案件,都必须一丝不苟,认真调查案件事实,充分掌握相关证据,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始终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过程中,不能因为是免费代理而怠慢每一个当事人,也不能因为是援助案件而不认真。对那些贫弱群体要耐心热情,服务细致周到,真诚服务。
    同时从老人的话中,我认识到: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除了勤奋敬业,专业功底扎实外,还需要有诚信意识,绝不能使当事人从自己所信任的律师身上感到法律的悲哀,让公平正义打了折扣。
    律师要提高自己的文字功底水平,只有有文采的代理词(辩护词)才能将案件事实和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完整的传达给法官和对方当事人,达到说服法官的目的。
 
 张继昌
2008-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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