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4日,我所委派顾秦华、张玉华、顾小红、杨丽泉等四位律师,参与吴江市人事局旗下的吴江市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与世界500强人力资源公司荷兰籍外资企业Stadhold Limited就成立我市首家中外合资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事宜的谈判。在谈判过程中,我所律师就双方在合资中的出资比例及出资方式、董事会的设立、董事长的安排、利润分配、违约责任、股权转让、公司的解散及清算等问题,提出了法律意见。由于人力资源市场是一个新兴的市场,我所的律师还就尚无法律规定的问题与对方当事人进行的友好磋商,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得到了有关市局领导及对方当事人的首肯。最终合资双方在许多方面达成了一致,谈判取得了预期的结果。
张玉华
2008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