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金才 汪生根
在今年年初苏州市第十四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上,顾秦华代表提出的“加强食品安全执法检查,防止三鹿事件重演”的建议,被苏州市委常委、副市长周伟强作为其今年重点督办的两件“两会”建议提案之一。该建议的办理工作,涉及农林、质监、工商、卫生、市容市政管理、监察、公安、财政等许多承办部门,具体情况复杂,落实难度较大。4月初,顾秦华“第一次”听取相关承办部门初步答复意见后,“毫无保留”地交换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结合自己掌握的民意,又“第二次”和牵头承办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具体磋商,直至对办理方案及书面答复感到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才签署了“满意”的反馈意见。
“真实反映民意,应成为执著的追求”
顾秦华不但很注重认真提出建议,而且对于承办部门办理工作的答复也很认真。他认为,这是代表向人民负责应有的态度。他说“作为人大代表,真实反映民意,忠实当好代言人,是一种职责和使命,更应成为一种执著的追求。”
顾秦华是苏州市第十三、十四届人大代表。在履行代表职务的七年间,他已先后在人代会上领衔提出大会议案6件,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19件,平均每年有3件以上,最多者达到7件。他递交的建议、批评、意见和领衔提出的议案,大都具有非常广泛的民意基础和全局性的意义,受到普遍好评。比如,他在苏州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领衔提出的“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关心农民身体健康”的议案,经人大常委会审议,被确定为大会的正式议案交市政府组织实施。他曾在上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和本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先后两次领衔提出了涉及“公交优先”议题的议案,而今年的人代会上被正式确定为唯一的交市政府组织实施的大会议案,其议题就是“公交优先”。他在历次人代会上提出过的“社会医疗保险”、“农村警务站(室)建设”、“城市垃圾分类管理”、“社区医疗卫生服务”、“设立见义勇为基金”、“建立金融风险补偿基金会”等建议、批评和意见,不少被人大作为重要的建议提交有关部门承办,为切实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有质量的建议,不是临时写出来的”
为真实反映民意,当好百姓的忠实“代言人”,顾秦华随身携带的公文包里,有个与履职有关的“记事本”,扉页上写着“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里面记载有作为人大代表所看到的、听到的、想到的。他说;“一件有质量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不是靠临时抱拂脚写出来的”。因此,他非常注重事先调查研究,及早进行准备,为每一件建议的提出倾注了心血和精力。比如,曾引起他关注的城市“夜排挡”问题,一方面是有市场、有需求,另一方面又是多点设摊、无证无照,带来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的隐患,一度成为困扰城管工作的一道难题。一次,顾秦华应一家企业邀请在新加坡工作期间,看到的那里“夜排挡”井然有序,与本地很不相同,为此专门抽出时间,就新加坡是如何实现排挡品牌化的、政府是如何管理的,特地作了一番探究,深受启发。于是,他写就了“疏堵结合加强夜排档管理,提升三产发展水平”的建议,在当时重“堵”轻“疏”的情况下,“疏堵结合”和“品牌化”管理作为“理念”还属于比较先进,很快被有关部门采纳了。再比如,百姓尤其是农民的身体健康,在他的代表生涯里,几乎是持续性跟踪的热点。多年来,他就乡村医疗体系建设、农村环境整治、药品和保健品广告管理、社区卫生服务站硬件设施配备等工作,先后提出了达6件之多的建议,应该说,包括苏州全市农村医保“扩面”、赤脚医生“收编”等实事好事,都与他的积极呼吁都不无关系。
“履行代表职务,不能吝啬时间和精力”
顾秦华作为知名的律师,早在1993年就被《中华名律师辞典》收录为“中华名律师”,他办理的几件曾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案件受到过中央电视台、人民法院报、浙江卫视等中国著名媒体的报导。他是江苏震宇震律师事务所主任、省律师协会维权委委员、省律师高级职称评审委专家评委;还担任着苏州仲裁委仲裁员、吴江市政府专家咨询团专家、吴江市政府法律顾问和两家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毫无疑问,对于顾秦华这样的大律师而言,时间和精力就是金钱。但是,顾秦华在履行代表职务方面,从不吝啬即使是很宝贵的时间和精力。无论是出席人代会、代表小组活动,还是受邀参加常委会主任接待代表日、相关部门的代表座谈会等,他自觉做到全身心投入。有时,履行代表职务与履行其他社会职务,在时间安排上难免遇到矛盾和冲突,他总要尽力做到统筹兼顾,从不虚情假意找“托词”。顾秦华说:“当选为人大代表,总要做点事情,否则,无功受禄,会有内疚感的”。
转载于2009年7月2日《苏州日报》
(作者为吴江市人大常委会
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