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8月8日,<<吴江日报>>头版头条报道了亨通集团依据今年3月实施的《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首家以其持有的苏州亨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的2亿元股权作为江苏亨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增资的注册资本金向吴江市工商局成功申请登记完成的消息。该报道高度评价了亨通首例股权出资的深远意义,认为:企业将“静态”股权变成为“动态”资产,缓解了出资企业的资金压力,有效化解了企业融资难这一难题,大大提高了资金的利用率,对企业做大做强将产生有效的助推作用,具有标本意义和示范意义。在当前金融危机的宏观背景下,其意义显得尤为重要。
亨通集团能够这样迅速地把握这样的法律机遇的原因,在于其集团董事长崔根良先生高度重视法律的结果,对于诸如涉及公司经营、治理的法律问题,崔董事长总是放心大胆地交给我们震宇震法律顾问办理,充分发挥我们法律顾问的智囊作用。这一次吴江首例股权出资登记的完成,也是我们法律顾问为企业健康发展,积极献计献策的结果。对此,崔董事长深有感触地说过:“我们企业的发展需要律师的支持,优秀的法律顾问也是企业的重要生产力!”
震宇震办公室
200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