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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律师应当努力做到科学发展

随着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结构的深刻变革,中国法治化历程的不断推进,律师的执业地位也越来越受到社会的重视和认可。20世纪90年代特别是90年代后期陆续进入律师业的青年律师,凭借着专业的法律素养,正规的法学教育,已经成为当下律师队伍的主体和中坚力量。青年律师的成长和人才的培养,关系到律师业的存亡和发展,他们肩负着国家法治建设的重担。在这种大环境下,青年律师要不断提升自我价值,实现长足发展。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科学发展观,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为青年律师的成长和培养指明了方向。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因此,要以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青年律师发展的有利武器,将科学发展观的理念和要求融入到青年律师发展的各个方面,自学树立青年律师的科学发展观,既要注重自身发展,又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更要保障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这样青年律师才能得到可持续发展。

一、首要问题是应当认清青年律师发展前进的方向

青年律师的成长离不开发展,发展始终贯穿于律师特别是青年律师的执业生涯中。往哪里发展,怎样发展,是青年律师规划自身执业发展时所面临的抉择。

1、   要深刻认识到律师的本质属性是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新修订的《律师法》第2条第2款明确规定:“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上述规定,明确了律师“三维护”的基本职责。律师首先是自己一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代言人,应当最大化地维护自己一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这是因为律师是接受自己一方当事人委托而从事代理行为,“受人之托即应忠人之事”。律师也正是在为一方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获得律师费用,正像有的学者所说: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律师的本职。

但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与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才是律师的本质属性。律师的本质属性决定了律师不仅仅是种职业,更是一种事业。律师是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民主政治发展和法治建设中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律师的本质属性也决定了律师肩负着独特的着历史使命和社会功能。这里功能包括政治、法律和社会三个层面。在律师的执业活动中,律师应致力于维护法律权威,促进司法公正;平衡公平效益,促进社会稳定;抑制权力(权利)滥用,保障合法权利;参与政治生活;实现社会正义。

2、深刻认识律师所面临的文化层面的挑战。

30年来,中国律师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但同时也面临着律师的政治定位等诸多瓶颈,产生的这些瓶颈的原因有多方面的。笔者认为,中国律师所面临的文化方面的挑战是导致这些瓶颈存在的主要原因之一。青年律师要进行主动地思考和哲学式的****追问,正确解决对律师制度的价值判断和历史性期待,并以上述问题解决的认识论为基础。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不仅将直接影响律师业在开放的国际法律市场中的竞争力,同时也决定了中国律师业的走向。回答这样的问题需要智慧,更需要信念和远见。青年律师未来的发展方向和发展程度取决于上述问题的解决。

二、“以人为本”,既要最大化地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更要考虑各方合法利益的平衡

胡****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中强调了政法工作中“以人为本”的根本宗旨。“以人为本”的思想落实到律师工作中,就是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切实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这里的当事人,笔者以为,不仅包括己方当事人,还包括对方当事人及相关方当事人,甚至应扩展到其他参加人。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处理好每一个案件。

律师面对的最为直接的服务对象是当事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律师的职责所在。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本,是青年律师发展过程中要始终坚持的核心要求,也是我们律师执业中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义所在。

首先,我们作为当事人利益的保护者,维护的只能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业过程中,我们会接触到当事人各种要求,这时候,我们不能狭隘地为了己方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而罔顾其他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我们要看清案件的整个事实和本质,了解所有的法律关系,正确区分、把握当事人的合理、合法主张,让当事人的利益得到最为有效的实现,这才是真正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的根本途径,是“以人为本”的内在要求。

其次,我们要考虑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今社会,纷繁复杂,各种矛盾层出不穷,矛盾的形式和内容都呈现也多样性和复杂性,各方利益也出现交叉冲突的态势。在具体的案件中,各方当事人会有利益博弈,会有利益冲突,我们要在这些矛盾和冲突中牢牢抓住“以人为本”这四个字,才能真正为当事人谋得合法的利益。

另外,“以人为本”还要求我们律师在面对法官、检察官时,要做到“依法办事”。我们之间的惟一语言应该是“法律”。在法律职业共同体中,大家有共同的价值观和法律思维方式,这是共同体存在基础。律师与法官、检察官最根本的不同,是“权类”的不同。法官与检察官所行使的是代表国家的“公权力”,而律师行使的却是“社会权力”,但是归根结底都是为了维护人民的权益、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因此我们要时刻牢记“以人为本”为最根本,以合理、合法的依据来切实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三、青年律师的发展应当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

1、全面发展,就是要求青年律师要政治过硬、德技俱佳。

青年律师的发展应该是全面的发展。青年律师的学习是多方面的学习,只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也许会成为一个合格的法匠,但永远成为不了一个优秀的律师。律师除了实现专业知识的完备外,还应该实现个人品德的完整。我们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之外,还有着“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社会责任。因此,青年律师要具备优良的政治品德和道德品德。

首先,“术业有专攻”。要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必须具备过硬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本领。青年律师在执业的过程中要戒骄戒躁,要具有终身学习、研究的精神和敢于否定、开拓、超越的品质。学习专业的法律知识是提高青年律师专业素养的基础,我们要坚持自我培训,夯实法律基本功。除了积极参加律师事务所和律协组织的学习以外,还应当坚持进行自学。除此之外还应当吸收、借鉴各方知识来进行积累。孔子云:“三人行,则必有我师焉。”青年律师除了“敏而好学”外,还应当“不耻下问”。坚持多写文章,多看书,随时学习,不畏艰苦。

其次,要坚持政治学习,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关注政治并坚持政治学习,有助于培养青年律师的正义感和使命感,同时对青年律师开拓业务、树立律师品牌形象大有裨益。追求公平和正义是一个合格律师的基本素质。青年律师应当从自我做起,把伸张正义作为毕生的追求。只有通过不断关注政治、坚持政治学习才能逐渐炼出过硬的政治素质,而过硬的政治素质才是青年律师成熟的标志。

最后,还要特别关注思想品质。一个人的道德修养是其事业的基础所在,把职业道德学习和操守修炼结合起来十分重要。青年律师要学习职业道德规范,恪守诚信;要经常反省自己,慎独自律。具备优良的思想品德是为人最基本的素质,是一切学习、工作、生活的大前提。律师肩负的社会重任和历史使命更是要求我们必须不断提升思想道德素质,将维护法律的尊严作为自己的使命,将实现法律的正义作为自己的****目标。

2、   协调发展,就是要求青年律师能够断增强发挥各种社会功能的水平。

法律是实践的升华,而律师则实践着法律。在个案中,政治观点、道德规范可能会发生冲突,社会生活的多领域性和职业的专一性可能会产生矛盾,青年律师要达些矛盾和冲突中找到平衡,找到切入点,是执业发展中不可避免的一个难题。

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就必须牢牢抓住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安全、维护人民利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这一首要的政治任务。以这一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平衡各方利益的切入点,在做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本职工作的同时,更要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社会的公平正义,做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协调统一。

3、可待续发展,就是要求青年律师把自身的发展与律师业的发展、法治建设结合起来。

首先,青年律师要实现自我价值,良性的可持续发展是不可或缺的。发展的道路不能中断,否则可能止步不前。青年律师在刚刚迈入执业生涯的初期阶段时,案源不会很多,可能会出现执业“空白期”。这就要求我们在与当事人的接触中,在为当事人解决法律问题、维护当事人利益的前提下,为当事人提供各方面的法律意见,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要实现律师的可持续发展,做一名名副其实的律师,必须要坚定执业的信念,遇到挫折毫不气馁。特别是在法律制度还不健全、不完善,一些法律问题的处理还不是完全依据法律的情况下,这就要求我们年轻的律师“不以案小而不为”,精心做好每一个案件和法律服务事项。只有这样,才能树立良好的口碑,吸引更多的客户,才能实现自我发展的可持续性。

其次,律师发展的可持续性,还要求我们青年律师不断创新不断超越,不仅要长江后浪推前浪,更要有自我超越的精神和勇气。历史在前进,法律也在不断完善,我们青年律师在人生的每个阶段也都会有自己的目标。实现目标是我们发展的动力,但是实现这些目标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超越自我才是生活的意义。当它成为融入我们生命的一项活动时,我们才能不断审视,才能够看清自己目前的真实情况,才能在律师这条道路上越走越宽广。

最后,更重要的是青年律师应把个人的发展与律师业的发展和法治建设结合起来。实践证明,30年来中国律师的大发展是与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发展分不开的,没有行业的大发展,没有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青年律师将失去发展的土壤和动力。

四、青年律师发展的基本方法是要统筹兼顾

统筹兼顾要求我们把个人放到社会这个大环境下,既要在专业上有建树,又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既要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又要维护社会的公平、法律的尊严;既要注重个人发展,又要注重协同合作。我们必须掌握好统筹兼顾这一根本方法来统筹好各个方面,真正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个人的发展是重要的,但是个人的发展并不能靠个人的努力就能得到成功。作为律师,更要有团队精神。我们要对律师事业、律师使命有一个整体认同,要将个人的事业与本所的律师事业融为一体,将本人的事业作为本所、本地区、本国乃至全球律师事业的一个组成部分。以个人的发展促进律所的发展,同时律所的发展又能为实现自身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条件。

此外,律师的发展同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紧密联系在一起。律师既需要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和监督,提供一个良好的发展的政治环境,又需要律协这一自律性组织规范和帮助,提供一个良好发展的职业环境。

律师这一职业是具有社会性的。律师在为当事人提供服务、解决法律问题的同时,也在推动中国的法治进程。优秀的律师能够通过一个案例来影响法治的发展,随着整个国家的法治建设,律师对国家、社会的作用必然与日俱增。因此青年律师必须将个人事业的发展放在法治建设的进程中去,以整体社会的发展来加快我们事业的发展。我们只有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来指导我们的发展,才能明确我们的发展道路,实现我们的发展目标,为构建和谐统一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我们应尽的义务。

 

文·曹志龙  上海联合律师事务所

转载自《中国律师》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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