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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成功为亨通公司九亿短期融资券发行提供法律服务
    去年5月,亨通集团公司与中信银行苏州分行达成发行九亿短期融资券发行的意向,聘请我所担任该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今年5月,该短期融资券成功发行,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我所律师高效、尽责、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亨通集团公司的充分肯定。5月29日下午,在吴江人民剧院,亨通集团与中信银行举行了隆重的发行庆典仪式,苏州市委常委、副市长曹福龙与吴江市委书记徐明等领导受邀出席了本次庆典仪式,顾秦华主任也应邀出席。据悉,到目前为止,亨通集团系苏州地区发行短期融资券规模最大的第二家民营企业,也为中国线缆行业的第一单。
    此次法律服务的成功,标志着我所法律服务水准又上升了一个新的台阶,奠定了我所在此类法律服务领域的基础。该类法律业务系被律师界称为高精尖业务,对律师的法律素质要求较高,一般律师事务所没有能力能够承接此类业务。也由于此类业务的法律服务费一般要高于其它案件的收费,许多在北京或省级城市的大型律师事务所都争先恐后承揽此类律师业务,许多年下来,几乎垄断了此类律师业务的市场,作为在县级市的律师事务所很难与那些大所竞争。但我所合伙人勇于创新,多年来,一方面,组织优秀律师团队,深入研究此类业务的特点,了解熟悉此类业务的法律规定,另一方面,利用我所在本地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影响力,对外积极与本地有发债计划的公司联络沟通。功夫不负有心人,四年前,吴江农商行在业内准备首家发行次级债券,聘请我所担当该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我所合伙人没有犹豫,大胆接下了这项法律服务业务,在我所主任亲自带领下,最后,圆满地完成了为农商行次级债券发行的法律服务工作,为我所积累了宝贵的工作经验。
 
 
                                        震宇震办公室
                                       2010 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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