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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出12万拿回75000老人家这个恋爱损失大了
□商报记者张忠
    本报讯 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可借钱的张兰英不这么想,因为她借的是男朋友陈某的钱,而且有凭证在手。近日,经过法院调解,陈某拿回了75000元,这与他当初借出的12万元悬殊还是蛮大的。许多人都说,陈某这个恋爱谈得亏大发了。
    陈某是吴江一家公立医院的主任医师。十多年前,陈某退休以后,又被医院返聘回去继续自己的专家门诊。俗话说;退休再干,胜过高干。原本收入就不低的他,又多了一份退休工资,几年来手头也就攒了不少钱。平时想吃吃喝喝点什么,基本上是手到擒来。前几年老伴去世以后,子女都在忙自己的事情,陈某总感觉到生活中缺了点什么,于是就有了再找个老伴的念头。
    “只要性格比较好,能在一起安稳过日子就行了。 ”对于老伴的要求,陈某对婚姻介绍所的工作人员说,“当然,最好也是退休人员,可以多点共同语言嘛! ”这是2008年年初的时候。
    过了一段时间,婚姻介绍所给陈某打来电话,说有个叫张兰英的条件不错。兴冲冲的陈某一看照片上的女子虽然年过五旬,依然风韵犹存,加上听说老家与他一样,都是苏北的,就立马心动了。张兰英是苏州市区某幼儿园的职工,1957年生人,与1941年出生的陈某相差了近20岁。见面那天,张兰英穿了一件大红的风衣,妆化得很精致,且处处体贴入微,这更让陈某喜不自禁。于是恋爱关系就这么确定下来了。
    不是青涩的恋情可以轰轰烈烈,黄昏恋一样可以让人死去活来。沉浸于恋爱之中的陈某经常带张兰英看看电影,听听音乐会,隔个个把月还出门旅游一趟,俨然已是难舍难分。到了2008年国庆节,张兰英突然说自己个人买的房子需要还贷,想让陈某借点钱。陈某二话没说,就借了6万,考虑到关系非同一般,陈某连借条都没要。到了2009年的元旦,张兰英再次从陈某那借了6万元。此后发生的事情让这段恋情发生了转折。恋爱谈了大半年,感觉都还蛮好的,谈婚论嫁也到火候了。
    陈某于是提出见见张兰英的父母。可每次当陈某提出上述要求的时候,都被对方以种种理由搪塞过去。时间一长,陈某当然就有了想法。一想自己还有口说无凭的12万元在对方手里,于是就更多了几分担心。经过深思熟虑之后,为防止鸡飞蛋打,他决定让张兰英写个借条。 2009年1月18日,张兰英给陈某出具了一张借据,借条中有这样一句话:凭证长期有效,谁背叛谁或造成不能在一起过日子应加倍赔偿。此外,借条上还有出借人陈某的签字。
    拿到借条以后,事情的发展方向依然与陈某意愿背道相弛。张兰英开始对他日渐冷淡,有时几天都不给他打个电话,约会也经常被以各种理由推辞。到了去年年初,陈某看看与张兰英的婚姻已经无望,于是提出让对方还钱,不但被对方一口回绝,还提出了加倍赔偿的说法。无奈之下,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兰英归还12万元借款及相应利息。经过法院调解,最终张兰英答应归还75000元。
 
    维权律师点评
    江苏震宇震律师事务所的顾小红律师认为,亲兄弟明算账的游戏规则在恋爱中一样适用。现在有些老年人打着恋爱的招牌,专门骗吃骗喝,这需要引起市民的警觉,在谈恋爱之前,一定要了解一下对方的人品。此外,恋爱中除去正常的开销,如有互相借款,还是要立字为凭,否则很可能就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了。
 
转载自2011年6月21日《城市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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