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孕妇搭朋友的车去医院检查,本是图个方便。下车后,驾驶员与他人发生争执,孕妇上前劝驾,被两次推倒在地,导致胎儿位置颠倒,只能住院保胎。向对方索要补偿无果,一怒之下,孕妇将推他的人告上法庭。近日,经过法庭调解,“行凶”之人乖乖拿出了6000余元赔偿。
事情还得从2009年11月份说起。当天,已经怀孕8个月的李丽准备到吴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检查一下胎儿的情况。正巧他的朋友张林要到步行街办事,于是就搭了个顺风车。
一路红灯停、绿灯行,倒也平安无事。到了医院门口,张林为了方便大腹便便的李丽下车,特地将车往进门处多开了几步。李丽下车后,张林正准备掉头,发现有一辆黑色凌志轿车要从边上通过,他就耐心等了一下。凌志通过以后,后面紧跟的是一辆白色奔驰。就在张林等奔驰通过的时候,对方却只按喇叭不前进。他于是下车向对方驾驶员作了指挥通过的手势,谁知对方一直不前进,还让他把车让一下。张林于是说:“别人的车都能过去,你的车也应该没问题的,驾驶技术不至于这么烂吧!”不想对方听了后就开始破口大骂,就在张林跑上前去指责的时候,凌志车驾驶员蒋某走过来一把将其按在奔驰车上,就准备开揍。已经准备离开的李丽看此情形赶紧走上前去准备推开蒋某,不想被对方一把摔了出去。情急之下,她爬起来再次奔向蒋某,不想这次被摔得结结实实。李丽突然感觉一阵剧烈的疼痛,“啊”得一声叫了出来。看此情形,争执的双方这才发觉事态严重,于是赶紧将李丽送进医院抢救。
经过诊断,李丽腹中的胎儿发生位置颠倒,并有先兆性早产的迹象,在医生建议下只能住院保胎。到临产的时候,鉴于胎位异常,为保证安全,只能采取剖腹产。这样前前后后李丽在医院的花费近7000元。
对于住院以及剖腹等产生的费用,她自然认为应该由蒋某承担。不想蒋某认为对方态度恶劣,迟迟不肯支付。虽然警方多次出面调解,仍然无济于事。
到了去年下半年,李丽看索赔迟迟得不到兑现,于是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到了上个月,经过法庭的调解,这场健康权官司终于有了结果。最终蒋某答应支付李丽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以及精神抚慰金一共6917元。 (张忠)
维权律师点评
江苏震宇震律师事务所的顾小红律师认为,人身受到伤害,关于赔偿如果自行协商无果的话,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健康权”。此外,该起健康权官司的缘由非常简单,就是因行车引起的一点口角之争。因此,她在此奉劝大家,遇到事情一定要冷静,否则很容易酿成大的事端。
转载自2011年6月28日《城市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