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经严格审核,决定授予我所高得生律师2011年度苏州市法律援助优秀代理人称号。2011年,高律师承办的裴全立诉吴江市兴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件历经劳动关系确认、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者医疗费与外伤关联性司法鉴定、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争议仲裁等法律程序,劳动者最终获赔,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这项荣誉是对我所及我所律师长期践行的“感恩社会、回馈社会”理念的肯定,我所必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坚持这一法律人的理念,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震宇震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