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康公司自宣告破产以来,所涉及的应收款一直没有得到有效的清理,为此,去年8月,清算组决定委托我所律师清理涉及标的上千万的债权。顾秦华主任亲自组织了四名熟悉公司业务的律师组成办案小组,在破产清算组的配合下,首先,清查公司的大量账册与合同资料等,从混乱的公司财务账目中清查公司存在的大量的债权债务及相关证据资料,然后,向有关单位调查取证。顾主任多次组织律师研究案情,指导律师开展工作。然后,由两名律师专门分别负责起草、整理证据材料。案件起诉到法院以后,在顾主任指导下,我所共委派四名律师出庭代理。由于我所律师的准备工作充分,理顺了处理纠纷的思路,在吴江法院承办法官的支持下,起诉案件全部调解结案,为林康公司清算组共追回债权656万余元。
林康公司清算组也曾认真多次催讨过这些债权,但大部分债务人都不承认债务的存在,因此,当清算组委托本所起诉时,认为这些应收款基本上是要不回来了,只是为了给林康公司的债权人有关交代,履行必要的法律义务。但最后通过我所律师工作,寻找到了债务人欠款的证据资料,在确属的证据面前,债务人不得不认可了自己还债的责任,最后,为林康公司追回巨额债权,出乎清算组意料。事后,一位清算组负责人深有感触地说,是你们细致踏实负责的工作赢得了官司!你们的工作为我们能够顺利处理好林康公司的破产案件奠定了基础。
震宇震办公室
201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