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是社会政治经济需求的产物,是一定社会关系的反映。改革开放后,中国律师队伍不断壮大,行业管理逐步完善,律师的职能作用不断增强。
作为以专业技能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律师,我认为其具有多重社会角色和多层次的社会功能。律师的基本职能是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在此基础上实现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正常秩序、传播与完善法律等职业功能。随着民主与法治的进一步发展,律师的社会功能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法律属于上层建筑,精通法律、运用法律的律师与政治天然地方很近。从这点上说,律师的政治功能是与生俱来的。律师通过执业过程实现护法维权基本职能的同时,也在彰显其政治功能。比如,通过代理案件、信访接待、参与群体案件与社会焦点事件的协调,化解社会矛盾,为法治政府建设夯实和谐社会基础;受聘为各级政府、人大、政协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法律顾问,促进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实现立法民主化、科学化;选任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法律的思维方式建言献策,促进国家民主政治建设,等等。
但是,我认为律师还可以做理更多、更好。中国律师的用武之地不应仅限于司法领域,也不应仅仅是一般化的参政议政,可以在更广泛的社会事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律师拥有良好的专业背景和职业优势,敬仰法律,崇尚民主,对封建专制、官僚主义、本位主义、八股文风等有天然的抵制;律师广泛接触社会各阶层、各领域,能够从法律的层面上认知国情、政情、社情、民情、在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发现问题、锁定症结、解决矛盾、平衡利益的实践经验,这些品质特点通过律师的执业在依法行政、科学民主决策中体现出来。
中办发[30]号文件中为优秀律师设计的路径表明,我们已有充分准备,只是期待相关机制的完善,尽快畅通一条律师进入党政机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的人才输送渠道,让一部分有政治智慧与抱负的优秀律师直接参与立法、司法和国家管理。
比如,我们可以让律师行业作为单独选举人大代表和推选政协委员的界别,增加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参政议政能力的律师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数量,让他们可以更真实、更及时地反映人民群众的疾苦与意愿,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力,发挥参政议政的作用;
改革司法考试制度,疏通律师与法官、检察官的职业交流渠道,建立起从有丰富法律实务经验的优秀律师中选拔法官、检察官的常规制度;
建立律师公务员备选人才库,在公务员招考中预留或单列名额,直接推荐和选聘品质优秀、富有政治才华、具有行政管理和决策能力的律师为公务员或领导干部;
健全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和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的经费保障机制,树立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意识;
加强党和政府对律师行业的确指导,优化律师行业发展环境,加大对律师依法履职的保障力度,切实维护律师的执业权利。
为了律师社会价值的提升,律师行业在完善相关管理机制的同时,也需要为律师参政议政铺就一条畅通的道路。
文·湖北省律师协会会长 岳琴舫
转载自《中国律师》2012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