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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律所共筑“风险防火墙”
“亨通法务模式”将全面推广
 
      从起初的诉讼案件代理、应对债权债务纠纷,到规范企业合同文本、经营管理,乃至参与企业重大经营管理和投资活动,目前亨通法务部门已成为亨通集团一道有效的风险“防火墙”。据悉,亨通法务部实行的是双重领导机制,在行政上隶属服务对象,在业务上接受律师事务所的指导,正是这一特殊的运行管理机制让亨通法务部如鱼得水。
  日前,记者从吴江司法局获悉,随着江苏司法系统“四万”工程的深入开展,吴江将全面推广“亨通法务模式”。

  
  筑就风险防火墙

  “沈主任,这是我们光电公司准备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样本,请你给把个关。”
  “好的,你放在这儿吧!好了我会给你打电话的。”
  沈法明是亨通集团法务部的负责人,看到又有新的企业文书需要审查,他赶紧放下手中的活,认真审阅起合同文本。对于个别有疑问的地方,还与法务部其他同事一起进行了探讨。最终,一个遵循法律、法规和政策,且可有效避免相关风险的合同文本顺利出炉。
  亨通作为中国500强企业,集团下辖国内分公司就达40余家,这还不算国外的13个办事处以及参股企业。2011年,亨通集团销售额达到200亿元,今年有望超过250亿元。像这样的事情,沈法明他们几乎天天都会碰到。
  亨通集团作为国内光电行业的领军企业,在20年的发展历程中,大大小小的诉讼案件可以说是不胜枚举,仅2002年以来,法务部就为企业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亿多元。众多诉讼以及纠纷案件的顺利解决,与法务部的高效运转是分不开的。目前该部门两名骨干律师都有丰富的诉讼代理经验。另外两名年轻律师,一名曾经做过法官; 另一名毕业于清华大学,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去年亨通集团收购巴西一家公司,该律师全程参与,受到双方负责人的共同赞扬。
  当然,亨通法务部还有江苏震宇震律师事务所这个坚强后盾。用沈法明的话讲:我们所有各种各样的法律专家,有问题找到他们都能解决。
  据悉,目前亨通法务部除代理企业诉讼案件,处理债权债务纠纷,还全面参与规范公司股权管理、日常法制教育培训以及各项重要经营管理活动。法律部门的参与已成为亨通集团重大经营管理中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
  “企业做大做强,必须实行依法管理。像有些企业本来经营搞得好好的,就是因为法律意识不强,结果辛辛苦苦几十年的努力一夜之间就付之东流了。”谈及法务部的工作,亨通集团董事长崔根良深有感触,他说,“依法规范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离不开法务部的律师,这方面他们是专家,可以帮助企业有效防范法律方面的风险。”

  他山之石可攻玉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成功的合作都是建立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亨通与震宇震的合作也不例外。
  2009年5月,亨通集团与中信银行达成发行9亿元短期融资券发行的意向,并聘请震宇震律师事务所担任该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担任债券发行顾问,在律师界一向被誉为高精尖业务,一般只有北京上海的大律师事务所能够承接,且他们几乎垄断了这一业务。作为一个小县城的律所,震宇震律师事务所组织优秀律师,深入研究此类业务的特点,了解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最终圆满完成该项次级债券发行中的法律服务工作。一年后亨通集团9亿元短期融资券成功发行。随后,震宇震律师事务所又多次成功服务吴江多项债券的发行。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从改变“先刑后民”的审判原则,到代理“全国最大的跳槽赔偿案”、“苏州最大金额经济诉讼案”等有影响的案件,就是凭着这股不服输的精神,震宇震律师事务所一步一步在业界崭露头角。目前,该律所已拥有多名在吴江乃至苏州范围颇有名望的律师,形成刑事法律部、人力资源和劳动法律部、民事侵权法律部、建筑房地产法律部、婚姻家庭法律部、公司法律部、金融证券法律部和行政法律部等8大专业部门,并成为多家上市公司和部委办局的法律顾问。其中顾秦华主任还是省内为数不多的教授级律师、人大代表和政府顾问专家。
  “梳理一下亨通集团与江苏震宇震的合作过程,会发现他们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双方都走过了一条由小变大,由弱变强的道路。”
  吴江司法局李伟根局长告诉记者,“不断学习和善于学习是震宇震律师的共同特点,可以说这么多年来正是‘适应服务对象的发展需要’这一理念鞭策着震宇震不断做大做强。”

  双重领导非坏事

  前年,盛泽中春纺织企业,经营者由于法律意识不强,在一个所谓的投资项目中上当受骗,最后企业垮掉了,倾家荡产也没能将欠债还清,还差点连累了为该企业提供担保的公司。此外,一些企业负责人无视法律规定,触犯法律,最后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教训都是非常惨痛的。目前,许多企业已经意识到防范法律风险的重要性,并已开始行动起来。但国内企业基本上采用企业设立法务部门或是聘请律师作为法律顾问的形式,企业与律所共建法务部门的形式尚不多见。
  众所周知:三个和尚没水吃。在管理活动中,双重管理乃至多重管理也是非常忌讳的。
  “但凡事不可一概而论,法务部门实行双重领导可以说是利远远大于弊。”对于亨通法务部的运转模式,顾秦华是这样理解的,“现在法律法规几乎隔一段时间就有修改,加上企业越来越多地参与国际竞争,这就要求律师要有一个不断学习的概念和良好环境。IT 行业知识更新速度是公认最快的。如果说有哪一个行业的知识更新能与IT 相媲美,我觉得律师行业应该算一个。”说到学习环境问题,有一个例子很典型。日前,苏州某企业欲以3年90万元签约一名软件工程师。该单位的负责人透露,连一把手都拿不到这个薪水,他是费了好大劲才做好各方面工作的。结果那名工程师临签约却反悔了。他的考虑是,目前他还值30万一年,离开北京那个圈子以后,三年后估计年薪10万都拿不到了。
  “律师事务所也是一个圈子,大家在一起能够不断交流和学习。毫不讳言,一些大企业的法务部也有不错的律师,但是一般只限于熟悉与企业相关的诉讼业务,但因圈子狭小,很难有多大进步,所以一般很难留住人才。”对于双重领导的优势,顾秦华分析说,“亨通法务部行政上隶属亨通集团,有助于法务部人员更好地融入企业,参与企业各项活动。在业务上接受律所的指导,又让他们内心有归属感,能够与律所同步发展。”
  对于费用问题,据亨通集团党委副书记肖耀良透露,可以用经济实惠来形容,他说如果专门聘请律师的话有可能一个案子的费用都不够,且效果还是个未知数。
  据悉,吴江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有20余家,而当地企业数量超过万家,仅上市公司就有9家,且发展势头迅猛,这为律所与企业合作提供了广阔空间。
  日前,吴江司法局相关人员在李伟根局长的带领下,就“亨通法务模式”进行了专题调研。李伟根说省司法系统“万名法律服务人员助万企升级、万名调解员促万村(社区)和谐”为主题的“四万”工程正在深入开展,其中尤以重要产业链和重点领域骨干企业、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利税大户企业为重点。作为震宇震律师事务所首创的“亨通法务模式”可以说提供了一个司法服务企业的极好样本,吴江将把这一模式在全市范围加以推广。此外,作为司法部的定点单位,他们还将上报国家司法部,这一模式有望在更大范围推广。
 
 
转载自2012年7月10《城市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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