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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一年官司得到100元赔偿
围墙多几块砖引发的混战
  商报记者 张忠
  本报讯 去年5月,滨湖新城的徐某将自家围墙砌高并加了盖顶,邻居汤某以其侵占宅基地为由,将徐某新砌围墙顶破坏殆尽。随后,徐某将汤某告上法庭,要求将其被损坏的围墙进行维修,恢复原状。其实,汤某和徐某都是年过六旬的老人,双方之间因建房矛盾一直不断,村委会、司法所和法院多次派人上门做工作,均是无疾而终。近日,吴江法院作出判决,汤某赔偿徐某新砌围墙损失100元。
  2011年5月的一天,早起的汤某到自家准备建房子的田里溜达,突然发现隔壁邻居徐某的院墙“变脸了”。原先不过2.5米的红砖围墙,现在加高了30公分不说,还在上面做了围墙顶,一看就是新砌的,水泥灰还没牢固呢!看到这里,徐某气就不打一处来,回过头来,他找了根木棍对着新砌的围墙顶部就是一通乱捅。徐某一看汤某对自家新砌的围墙“搞破坏”,那还了得,跑上前去扭住汤某就打,他们两个人一开打,双方子女立刻加入了战场,一场混战就此展开。附近村民一看情形不对,赶紧打电话报警,等横扇派出所的民警到场,双方已混战了半天,并有多人受伤。不过好在双方都比较克制,没有动用器械,因此受伤都不严重。
  在派出所里,徐某信誓旦旦地说,是因为汤某先毁坏他们家围墙,他才动手的。汤某则说,徐某新砌围墙的盖顶占用了他们家的“宅基地”,而且徐某房子和围墙都属于违章建筑,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在此后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派出所民警和村委会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做双方工作,可是没有一方愿意作出哪怕是丝毫的让步。调解工作就此陷入僵局。
  6月29日,徐某一纸诉状将汤某告上法庭,要求被告将其损坏的围墙线砖进行维修、恢复原状,并承担案件的诉讼费用。其中,红砖、水泥、黄沙、人工费用为622.60元。
  围绕新砌围墙打架只是纠纷的一个爆发点,其实双方矛盾由来已久。
  徐某今年70岁,早年就在横扇做羊毛衫生意,慢慢手里也聚集了点钱。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徐某儿子成家以后,感觉原先的老房子非常局促,看到许多乡邻在自己田里建起小洋楼,不仅漂亮而且宽敞得很,心里也痒得很,于是也在自家靠近村子的耕地里建起了一栋花园洋房,上下三层,面积有400多个平方米。记得刚搬进去那段时间,许多邻居上门参观后都称赞不已,徐某感觉特别有面子。
  过了几年,汤某也准备在自家田地建新房子,而且就建在徐某家隔壁。不过,这个时候,当地由于进行区划调整,建房实行统一规划,已不再审批农民新的建房需求。汤某心想,既然之前别人可以不经过审批就把房子建起来,我为何不可以呢?黄沙、钢筋、石子、水泥,包括建筑工人都已安排妥当,就在汤某憧憬享受自己花园洋房的时候,一次又一次的打击接踵而来。原来,每当汤某请来建筑工人开始施工的时候,城管就如约而至,而且每次都准得很。至今,汤某新房子不过是砌了几堵墙而已。起初汤某并没有放在心上,后来经人提醒,他觉得一定是徐某在其中捣鬼,否则城管****不会每次都来得那么及时。
  由于没有真凭实据,汤某只好把对徐某的怀疑放在心上,伺机准备报复。2011年春天,汤某父母的坟地被征用,他索性把新坟放在了徐某门前那块田地里。汤某此举可谓捅了马蜂窝,盛怒之下徐某拿起铁锨将坟地铲平,双方为此还打了一架。后来在众人的劝说下,以汤某把坟地迁走了事。双方的梁子越接越深,偶尔碰面都是怒目相视。
  年初的时候,徐某家里少了点东西,估计是小偷从围墙翻进来偷走的。为安全起见,徐某一家决定将围墙加高30公分。此外,从美观角度出发,还准备给围墙加个顶。说干就干,没有两天,徐某家的围墙就变了样。随后就引发了上述那场混战。
  据悉,受理案件以后,吴江法院法官也多次上门做双方工作。无奈双方都认定“死理”不放,调解工作最终无疾而终。
  日前,吴江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上述案件,由于双方依旧不肯和解,最终,法庭本着方便邻里、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邻里关系,判处汤某赔偿徐某新砌围墙损失100元。

  律师点评:江苏震宇震律师事务所的张继昌律师认为,非法违章建筑的拆除权在于相关职能部门,任何其他个人无权进行拆除,如有损坏必须予以赔偿。而且,对于徐某房子是否为非法建筑,职能部门并没有给予认定。此外,邻里之间应当以和为贵,汤某与徐某之间的矛盾已演变成家族的矛盾,如果不谨慎处理,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和冲突。
 
转载自2012年11月13日《城市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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