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市政府2013年政府规章计划项目。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苏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组织起草了《规定》(修改稿)。为切实提高该规章制定质量,增强可操作性, 5月20日下午在苏州金都饭店召开《规定》专家咨询论证会, 受邀专家对《规定》(修改稿)进行全面研究论证。在此以前,办公室就《规定》已向立法咨询员征求了书面修改意见,顾秦华主任提出的几点修改意见得到了采纳。
顾秦华主任与上海、苏州著名高校的殷爱荪、王克稳、章志远、沈同仙、田芝健、徐向华等七位专家出席了论证会。会上,与会专家提出了许多精辟的修改意见,其中,顾秦华专家提出了十多条修改意见。
震宇震办公室
2013-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