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1日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了2014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5亿元),本所接受亨通集团有限公司的聘请,担任短期融资券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参与了短期融资券发行,并就发行过程中的法律事务发表法律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
自2010年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第一期短期融资券以来,本所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等其他中介机构一直紧密合作,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因此亨通集团有限公司短融、中票发行过程均比较顺利。目前,本所在债券等直接融资方面,本所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张继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