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的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越来越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在立法方面,《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行政监察法》、《行政强制法》纷纷出台和修订。在政策方面,我国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政策,《关于全国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等相继出台。
胡****同志强调:“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是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是坚持执法为民、防止司法腐败的必要保证。”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律师始终要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打造诚信文化建设、关爱弱势群体、履行社会赋予的独特价值和重要使命。”可见党和国家已经把律师作为推动我国法治进程的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
法学大家江平先生说过,律师兴则国家兴。道出了一个国家法治进程中律师的关键作用。在这个不可阻挡的法治建设的滚滚洪流中,律师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如何定位自己的角色,应当如何发挥自己的历史作用呢?
一、律师在法治进程中的角色定位。
(一)律师作为法律人,应信仰法律、遵守法律。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律师的职能就是运用其熟知的法律知识、逻辑和技术,依据客户的不同需求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律师职业存在的最直接目的就是能够切实满足社会主体对法律内容的了解和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的需要。因此,无论作为国家的法律工作者还是作为社会的法律工作者,法律人是律师的首要角色定位。在现阶段的法治进程中,因为律师职业的社会性,是面向社会的为社会上有法律需求的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开放式服务职业,同时,在律师的执业过程中会因潜移默化的法律知识的运用而对周围进行更直观的普法宣传,从而营造法治环境,推动法治进程,因此,律师的专业化趋势越发重要,法律人甚至是法律专家是律师区别于其他社会服务行业的最为重要的角色定位。
(二)律师应是违法行为批评者和推进法治建设的建言者。
现在人民群众越来越认同律师所起的作用,中央也越来越重视律师的作用,参政议政的大门慢慢在打开。前年中央一个加强律师工作的决定,提出让律师当人大代表,当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加强律师党建,建立党支部,当然意图是加强对律师业的控制,但是另一方面,也是给律师一个合法的地位。把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一个重要的力量来看待。
律师可以运用律师特有的执业方式,正确、合理地表达社会公众的诉求。对于涉及多数人利益、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问题,律师通过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方式,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在重要政策的听证、论证或讨论过程中,通过律师收集、反映并表达人民群众的意见;在必要的情况下,还可以由律师提起公益诉讼,运用司法程序,矫正在经济发展以及社会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损害群众利益的某些偏失。
(三)律师应是公平正义的代言人,诚实守信,而不是招摇撞骗的江湖骗子。
现在社会上有很多对于律师的误解,认为律师为了钱,不顾事实信口胡说,还利用自己的身份到处招摇撞骗,是“诉棍”。诚然社会中确实存在这样的不良律师,但不得不说,这并不是律师行业的主流,是个别的现象。但是这也为我们律师定位自己的角色敲了一个警钟。律师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应该尊重客观事实、遵守法律、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公平公正的处理法律问题,这样才能使律师行得正,坐得端,得到社会的认可和尊重。
作为律师,诚信更具有举足轻重的价值。律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严格以诚实守信要求自己,对于维护和提高律师的社会形象,谋求和争取良好的社会地位具有重要意义。律师如果失去诚信,就会丧失委托人的信任,整个律师业的社会公信度和公信力也将随之丧失,律师事业的前途就可能被葬送。因此,律师诚信问题事关律师事业的兴衰成败。
二、律师在法治进程中应担负起自己的应有的责任。
(一)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智力支持,为国家的法治建设建言献策。
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及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深入进行,随着普法工作的深入及人民群众法制观念的加强,百姓告官的维权案件数量逐年增多,行政案件呈现诉讼数量增多,人民群众胜诉的比例提高趋势,而依法治国的根本理念的进一步深化,需要政府首先要依法行政。
在政府依法行政过程中,往往会聘用一些当地的资深律师作为各级政府的法律顾问。律师既然作为政府机关的法律顾问,就应当做好协助各级政府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与论证、重大项目投资的法律可行性论证、大型活动法律框架设计、政府民事纠纷的预防与调处等方面发挥自己的应有的作用。
律师介入政府管理行为,可以以其法律人的头脑和其全面的法律知识影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并全面为其合法性把关,确保政府的行政行为都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中进行。
在政府进行行政授权立法与具体行政行为之前,顾问律师可以发表自己的的法律意见,并通过律师对决策方案的论证、法律风险的评估以及决策成本的考量,最大限度地防范违法行政于未然,避免决策不当带来的执行阻力和社会负面效应。
在行政行为与行政相对人发生矛盾或有矛盾的迹象时,律师的可以提供相应法律帮助,以便合理、合法的解决问题,减少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冲突,进而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二)为百姓的合法权利勇于代理行政诉讼,通过行政诉讼提升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的意识。
人类发明律师制度,就是为了制约公权。所有的法律人当中,真正代表民权的,站在公权力对立面,监督、制约公权力的,是律师行业。所以律师在从事法律服务过程中,为了维护一般民众的合法权利,对于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应毫无畏惧,充分利用好法律的武器,通过行政诉讼等诉讼方式达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诉权,并通过一个个的个案的行政诉讼,促使行政机关不断改善自己的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法律意识。
(三)宣传法治精神,义务普及法治知识,广泛参与法律援助工作。
要大力推进法治进程,就必须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这就需要在整个社会宣传法治精神,普及法治知识。普及法治的方式可以是灵活多样的,比如进行法律知识宣讲、法律宣传、法律咨询工作进社区、法治节目的制作和播放等。律师可以通过进社区义务宣传、进行义务法律咨询,义务配合媒体以以案说法的方式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宣传法律知识。
现阶段,尚有有大量的贫弱阶层需要用法律来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物质财富的缺乏不应该成为他们实现司法正义和社会公平的障碍。律师应该积极地投入到法律援助活动当中去,为这些阶层以及全体的民众传播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利,并通过自己的一言一行,传播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使法制理念深入人心。
律师行业正在成为我国法治进程中的一支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虽然社会对律师有所偏见,公权力机关对律师的权利依然有诸多限制,但是我们作为律师的一员,不应妄自菲薄,而应正确找准定位,找准自己在其中所担当的角色,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大力宣传、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不断进步。
作者:江苏震宇震律师事务所
张玉华律师
2014-5-27
参考文献:
1.殷永霞、赵学梅,《构建和谐社会 律师任重道远》,http://news.9ask.cn/lvshifuwu/lsdt/201112/1583598.s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4年5月15日。
2.谢佑平、陈运雄,《律师在法律秩序稳固中的作用》,http://news.9ask.cn/lvshifuwu/lsdt/201112/1583591.s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4年5月17日。
3.杨东升,《我国社会主义法治进程中司法公正与律师作用》,http://china.findlaw.cn/lawyers/article/d27295.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4年5月15日。
4.陈有西,《律师百年,在社会法治进程中崛起》,http://opinion.caixin.com/2012-09-07/100434077_all.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4年5月18日。
5. 张文显、信春鹰、孙谦,《法律职业共同体研究》[M]. 法律出版社,2002年。
6. 贺卫方,《律师的政治参与》,http://blog.caijing.com.cn/expert_article-151302-32341.shtml,最后访问时间2014年5月17日。
7. 尹永军,《论我国律师社会角色的定位》,http://www.doc88.com/p-335760666695.html, 最后访问日期2014年5月18日。
8. 张文志,《政府采购律师法律服务的现状和前景》,http://www.66law.cn/lawarticle/11978.aspx,最后访问日期2014年5月25日。